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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中"陈述与保证"条款的作用与边界

本文由加喜财税专业人士撰写,深度解析股权转让协议中“陈述与保证”条款的作用与边界。文章通过真实案例与行业经验,详细阐述该

在咱们财税并购这行摸爬滚打了八年,经手过的公司转让案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很多老板在谈收购的时候,眼睛只盯着财务报表上的数字,或者纠结那点转让价格,一旦价格谈拢,就急匆匆地在那份几十页的合同上签字。说实话,看着他们那副“尘埃落定”的表情,我心里总是捏把汗。因为在真正的专业人士眼里,合同签完的那一刻,博弈才刚刚开始。而在那堆厚厚的法律文件中,最容易被忽视、却一旦出事就是救命稻草的,就是“陈述与保证”条款。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卖方在这个交易中对买方的一次“彻底交心”。今天咱们就撇开那些晦涩的法言法语,用大白话好好唠唠这个条款到底是干嘛的,它的界限又在哪里。

信息鸿沟的弥合者

咱们得先搞清楚一个现状:在公司并购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天然就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两端。卖方对自己的公司那是了如指掌,哪块地皮有争议,哪个客户关系快断了,心里跟明镜似的;而买方再怎么搞尽职调查,也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看个大概。这就导致了一个巨大的信任鸿沟。这时候,“陈述与保证”条款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它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作为买方尽职调查的补充与保险机制。我在加喜财税处理案子时经常跟客户打比方,尽职调查像是你去买二手车时找师傅验车,看发动机、看底盘;而“陈述与保证”就是原车主给你写的一纸承诺书,承诺这车没泡过水、没撞过大梁、里程数没调过。

如果合同里没有这一条,买方简直就是裸奔。一旦交割完发现有隐形债务或者法律诉讼,卖方两手一摊说“我当时没告诉你,你自己没查出来”,那买方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有了这个条款,卖方就必须在法律上对公司的一系列状况做出确认。这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约束,更是法律层面的责任锁定。对于买方而言,这是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迫使卖方披露所有真实情况的最后一把利剑。在行业普遍认知中,陈述与保证条款的完备程度直接决定了买方在交易后面临风险敞口的大小。可以说,它是平衡买卖双方风险天平的那个关键砝码。

更深层次地看,这个条款还能促进交易效率。你可能觉得奇怪,写这么多条款不是扯皮吗?其实不然。如果没有明确的“陈述与保证”,买方会因为极度不安全感而无限期地延长尽职调查周期,试图挖掘出每一个角落的隐患。而有了详尽的保证条款,买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依赖这些承诺,合理分配调查资源,对于一些相对次要的风险,可以通过卖方的保证来覆盖,从而加速谈判进程。我在处理一些紧急转让项目时,深刻体会到一个高质量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往往能成为打破谈判僵局的破冰船,因为它给了双方一个明确的预期:只要我说的是真的,你就得买;只要我承诺了,出了事我负责。

核心覆盖范围界定

那这个条款到底都保些啥?是不是所有事儿都往里装?当然不是。一个标准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其核心覆盖范围通常是非常结构化的。它会涵盖公司的组织架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合规经营、劳动合同以及未决诉讼等多个维度。为了让大伙儿更直观地理解,我特意整理了一个表格,把咱们最常见的几类核心内容给列出来。

核心类别 具体内容与作用
公司存续与授权 确保卖方是合法存续的公司,且有合法权限签署并履行这份转让协议。这是交易合法性的基石。
资产权属与负担 承诺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知识产权等核心资产是公司合法拥有的,且没有设置未披露的抵押、质押。
财务报表与税务 保证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且公司已按时足额申报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这是最容易暴雷的区域。
合规与诉讼 承诺公司经营符合所有法律法规,且没有未披露的、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或行政处罚。

这表格里列的只是冰山一角,但每一项都至关重要。特别是财务与税务这一块,我见过太多因为没把条款抠细了,最后吃大亏的例子。比如说,咱们之前做过一个科技公司的转让案子,买方非常看重对方的研发能力。但在协议里,对于知识产权的“陈述与保证”写得比较模糊,只说了“拥有知识产权”。结果交割后才发现,核心专利其实是那个技术总监个人的,而且公司还没签好转让协议。这时候买方想找卖方算账,卖方却钻空子说“我确实拥有使用权啊,我也没说拥有所有权”。你看,这就是范围界定不清带来的灾难。在界定范围时,必须精准到每一个关键资产的权属状态、每一笔大额债务的性质,甚至具体到某些关键合同的有效性

股权转让协议中

除了这些硬性指标,还有一些软性的东西也得包进去。比如公司的运营是否符合“经济实质法”的要求,特别是在涉及到一些离岸架构或者特定行业牌照的公司时,这一点尤为关键。如果一家公司在境外有壳公司,但其实际管理和决策都在境内,这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下是有合规风险的。如果“陈述与保证”里没有明确承诺公司符合所在地的经济实质要求,买方接手后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牌照被吊销的风险。在加喜财税的实操经验中,我们会建议客户针对特殊行业的公司,增加专门的合规性保证条款,把那些看不见的监管风险也给圈进来。毕竟,承诺得越细,未来的坑就越少。这不仅仅是文字游戏,更是对未来商业环境变化的一种前瞻性防御。

避坑实战案例

光说不练假把式,咱们来聊聊真实发生的案例。大概三年前,有个做外贸的李总通过朋友介绍,急着想收购一家供应链管理公司,以便拿那个公司的进出口资质和融资渠道。当时时间很紧,李总觉得对方开了价挺公道,财务报表也做得漂亮,就想赶紧把事儿办了。我们团队介入后,强烈建议他在“陈述与保证”条款里加上一条关于“未披露债务”的特别保证,并要求对方提供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详单。对方那边一直打太极,说咱们都是生意人,信任最重要,搞那么复杂伤感情。李总当时也心软,差点就想把那条给删了。我们硬是顶住压力,告诉他:如果不加上这一条,这字咱不能签

结果你猜怎么着?就在签协议的前一天,我们通过侧面渠道核查发现,这家公司居然有一笔将近两百万的滞纳金没交,是因为之前一笔跨境关联交易被税务局认定有问题,一直在拖着没处理。这事儿对方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里只字未提,属于典型的隐性债务。如果李总当时没听我们的,签了没有强力“陈述与保证”的协议,这锅就得他全背了。因为我们在协议里锁死了“无未披露税务负债”这一条,对方被迫在交易对价里扣除了这笔钱,并出具了专门的赔偿承诺。这事儿给李总吓出一身冷汗,从那以后,他再也不嫌我们麻烦了。这就是陈述与保证条款在实战中作为“防雷针”的直接体现。很多时候,卖方不是有意要坑你,而是他们自己觉得某些问题“不是事儿”,或者想着“生米煮成熟饭”你就没法拿捏了。只有白纸黑字的条款,才能让他们正视这些问题。

还有一个案例是关于员工股权激励的。有家初创公司被收购,老板在协议里信誓旦旦保证“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无任何未决的股权争议”。但交割后没两个月,突然冒出来三个前核心员工,手里拿着老老板签的股权代持协议,要求确权。原来这个老板为了省事,之前搞了一大堆口头代持,也没在工商局登记,更没告诉收购方。这官司一打就是两年。好在当初我们坚持在“陈述与保证”里加了关于“员工期权及代持情况”的详细披露义务,并设置了高额的违约金。最后法院判决这笔赔偿款由原股东全额承担。你看,商业世界里的坑千奇百怪,只有把“陈述与保证”编织得足够细密,才能兜住这些意想不到的意外。这也提醒我们,在审核条款时,千万别想要针对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历史沿革,定制专属的保证内容。

条款的效力边界

咱也不能把“陈述与保证”当成万能神药。它是有边界的,不是说什么都能靠这个条款来保。最大的边界就是“披露函”。在一般的股权转让协议里,卖方会允许自己对某些做不到的保证事项进行披露。说白了,就是“我告诉你这地方有坑,你自己看着办,你要是还买,那我就不负责了”。如果买方在知悉的情况下依然签署协议,那针对这部分已披露的风险,卖方的“陈述与保证”责任就解除了。这就好比买二手车,卖方告诉你右后轮轴承有点异响,你为了便宜还是买了,那之后轴承坏了你不能怪人家没告诉你。披露函是卖方切割责任的重要工具,也是买方必须严防死守的最后防线

另一个边界是时间限制。陈述与保证的责任不是无限期追溯的。合同里通常会约定一个“披露期”或者“已知悉期”。如果买方在交割后的一段时间内(比如12个月或24个月)没有发现问题并通知卖方,那么过期不候,卖方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了。对于一些基础性的保证(比如公司合法存续),责任期可能会长一些;而对于一般的运营合规性,责任期可能会短一些。这就要求买方在接管公司后,必须尽快进行全面的合规体检,别指望这个条款能给你提供终身的保修服务。我在处理一些复杂的跨境交易时,遇到过因为忽视时间限制,导致明明发现了对方之前的税务违规,却因为过了索赔期而不得不自己掏腰包交税的糟心事儿。

还有一个比较隐蔽的边界,叫做“重大性标准”。有些条款里会写,卖方只对“重大”的违约或失实陈述承担责任。那什么是“重大”?这就给了双方巨大的扯皮空间。比如说,公司有一笔几千块钱的小额罚款没交,这算不算重大?卖方肯定说不算,买方如果说这影响了上市合规,那就是重大。为了避免这种无休止的争论,我们在加喜财税起草协议时,通常会建议客户尽量量化这个标准,或者干脆删除“重大性”这一限制词,改为“只要是不符合保证条款的事实,卖方都得赔”。这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地位。但无论如何,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条款的保护范围都不是无限的,它受到披露机制、时间窗口以及定义解释的多重制约。只有搞清楚这些边界,才能在出事的时候迅速判断能不能打这张牌,以及怎么打这张牌。

违约救济与赔偿

既然签了字,保了证,那万一真出了事,怎么赔?这就是“陈述与保证”条款的牙齿所在。最直接的救济方式就是调整交易对价。如果买方在交割前发现了卖方违反了保证,哪怕只是轻微的违反,买方都有权要求扣减一部分转让款。这叫“未发现前先扣钱”,是最稳妥的手段。但很多时候,问题是在交割后才暴露出来的,这时候就涉及到了赔偿机制。合同里会设定一个“赔偿起征额”。也就是说,只有当损失超过这个数额时,买方才能向卖方索赔。设置起征额主要是为了避免为了几百块钱的小事儿就动用法律程序,大家都累。

除了起征额,还有“赔偿上限”。通常,卖方会把赔偿总额限制在交易对价的一定比例内,比如20%或者50%。这对买方来说是个挺难受的约束,特别是当公司后来暴雷的金额远超交易对价时。这时候,就需要区分“普通保证”和“基础保证”。对于像公司合法存续、拥有资产所有权这种核心的、根本性的保证,我们一般会主张不设上限,或者设定一个很高的上限;而对于一般的运营合规,可以接受较低的上限。在谈判桌上,为了这个上限比例,我们经常跟对方律师争得面红耳赤。因为赔偿条款直接决定了“陈述与保证”的实际含金量,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赔偿兜底,前面的保证写得再漂亮也是一纸空文。

实操中,我还遇到过一种特别棘手的情况:原股东拿到钱后就人间蒸发了,或者把资产转移了。这时候即便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也是白搭。为了应对这种风险,我们引入了一种叫“共管账户”的操作模式。也就是说,买方不完全一次性把钱打给卖方,而是留一部分钱(比如10%-20%)放在共管账户里,锁定期为一年或两年。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触发“陈述与保证”的索赔,这笔钱再释放给卖方。虽然卖方通常不喜欢这种安排,但在对方信誉一般或者风险较高的交易中,这是保护买方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好的违约救济设计,必须是刚柔并济的:既有法律上的索赔权利,又有资金上的控制手段。我们在给客户设计方案时,总是尽量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确保在最坏的情况下,客户也能最大程度地挽回损失。

起草技巧与未来

咱们聊聊怎么起草这个条款,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很多律师或者财务人员,为了省事,直接从网上下载一个模板,改改名字就用了。这其实是非常危险的。每一家公司都是独一无二的,它的风险点也是千差万别的。对于一家重资产的公司,你要侧重资产权属的保证;对于一家轻资产的高科技公司,你要侧重知识产权、数据合规和核心人员留任的保证。我在做风险评估时,会针对目标公司做一次全面的“体检”,把最痛的几个风险点找出来,然后针对性地在“陈述与保证”里进行加强。这叫“量体裁衣”式的条款设计

随着监管环境的收紧,未来的“陈述与保证”条款肯定会越来越复杂。比如关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保证,这在几年前几乎没人提,现在成了收购互联网公司的标配。再比如,对于“实际受益人”的穿透式披露,现在也是反洗钱审查的重点。以后在条款里,卖方不仅要保证公司合规,还得保证背后的股东、最终控制人也没“黑历史”。这种穿透式的保证要求,对尽职调查的深度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我们在加喜财税最近处理的一起涉及外资并购的案子中,就明显感觉到监管层对于最终控制权穿透的严格程度。对方必须提供层层穿透后的股权结构图,并保证每一个层级的信息真实无误,这都将成为“陈述与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还有一个趋势是“保险化”。现在市面上有了“保证与赔偿保险”(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Insurance,简称RWI)。买方可以买这种保险,一旦卖方违反了保证且无法赔偿(比如破产了),保险公司来赔。这玩意儿在国外很火,国内也刚开始起步。随着RWI的普及,未来“陈述与保证”条款的写法可能会为了适应保险公司的要求而变得更加标准化。但在那之前,咱们还是得靠扎实的条款起草来保护自己。记住,一个专业的条款,不是写得越长越好,而是越精准越好。它应该是一张精准的手术刀,剔除那些无用的废话,直指交易中最核心的风险点。

“陈述与保证”条款绝对不是股权转让协议里凑字数的填充物,它是整个交易风险的控制器、信息的校准器和损失的安全垫。从弥合信息鸿沟,到界定责任边界,再到设计违约救济,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从业者对商业逻辑和法律规则的深刻理解。在这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商业时代,我们无法预见所有的风险,但我们可以通过严谨的合同条款来管理这些风险。正如我在加喜财税这八年一直坚持的信念:最好的交易不是价格最低的那个,而是最安全的那个。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公司转让业务中,都能重视起这个条款,别等到掉进坑里了,才后悔当初没多看两眼那几行字。毕竟,在商场上,只有把丑话说在前面,后面才能把生意做得漂亮。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主往往忽视了“陈述与保证”条款的战略价值。它不应仅仅被视为法律文本的一部分,更是企业并购风险管控的核心工具。我们认为,优秀的条款设计应当结合行业特性与企业实际状况,通过精准的限定与披露机制,在买卖双方之间建立合理的信任锚点。未来,随着商业合规要求的提升,该条款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企业应当依托专业财税顾问,将风控前置,利用该条款有效规避隐性债务与合规风险,实现资产的平稳过渡与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