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受让人退出
一、协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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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原公司股东)与乙方(新公司股东)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已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现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及相应债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债权转让后的受让人退出机制,特订立本协议。
二、债权转让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X%股权及相应的债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及债权,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 本协议转让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三、受让人退出机制
1. 乙方在受让债权后,如需退出,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退出申请。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退出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协商确定退出方案。
3. 退出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乙方退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出款项;
b. 乙方退出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c. 乙方退出后,甲方应将相关股权及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四、退出款项及支付方式
1. 乙方退出款项为人民币XX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2. 退出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a. 甲方应在乙方退出申请被批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退出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 乙方应在收到退出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款确认书。
五、债权债务处理
1. 乙方在受让债权后,应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2. 甲方在转让债权后,不再承担原债权债务。
3. 如乙方在受让债权后,因自身原因导致债权无法实现,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公司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受让人退出服务见解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作为专业的公司转让平台,深知公司转让过程中债权转让及受让人退出机制的重要性。我们提供以下见解:
1. 明确的退出机制有助于保障各方权益,降低交易风险。
2. 合理的退出方案有助于促进公司转让交易的顺利进行。
3. 专业法律顾问的参与,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公司转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受让人退出等,助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