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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租赁物转让,即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在租赁期间由出租人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商业活动中,租赁物转让是常见的现象,如设备租赁、

租赁物转让,即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在租赁期间由出租人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商业活动中,租赁物转让是常见的现象,如设备租赁、房产租赁等。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问题往往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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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租赁合同附件的作用

原租赁合同附件通常包括租赁物的使用说明、维护保养手册、维修记录等,这些附件对于租赁双方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附件不仅有助于租赁物的正常使用,还能在租赁物出现问题时提供依据。

三、租赁物转让后的合同关系

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未随之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问题成为关键。

四、续签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1. 合同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但受让人有权要求变更合同内容。

2. 附件性质:原租赁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其续签需要考虑原合同条款。

3. 双方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受让人可能对附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出租人需予以考虑。

五、续签流程

1. 通知:租赁物转让后,出租人应将转让事宜通知承租人。

2. 协商:双方就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进行协商,包括附件内容、期限、费用等。

3. 签订协议: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续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 履行协议:双方按照续签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六、特殊情况处理

1. 附件内容变更:若附件内容需要变更,双方应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附件。

2. 附件遗失:若原租赁合同附件遗失,双方可协商重新制作。

3. 争议解决:若在续签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途径。

七、

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是否需要双方同意,取决于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

在上海加喜财税公司看来,租赁物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附件的续签需要双方同意。作为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我们建议租赁双方在续签过程中,应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们提供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续签工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